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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广告标识的生存环境分析

发布时间:2017-11-01 11:12:09

   户外广告标识在生活中屡见不鲜,在户外广告市场管理中,行政管理所占份量很大,而“法治”却并未占据应有的比重。基于行政权力,政府主管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是过于宽松的自由裁量权,给行业生存发展提供的间空却并不宽松。小编分析了户外广告标识的生存环境。

  对户外广告经营者而言,媒体资源是决定生存状态的关键因素。正因为此,在长时间整顿、梳理管理环境的过程中,媒体设施的“去”与“留”,这些年一直对整个户外广告行业困扰不断。尽管在每年的市场调研数据中,都清晰地反映出户外媒体存量大幅下滑的实情,各地也纷纷传来大量从业人员转做其他的消息,然而,这个行业仍然在努力前行。

户外广告标识

  户外广告行业应该拥有怎样的生存环境?管理者和经营者在经过了多年的争论之后,从业人员*关心的问题仍然是: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随着争论的深入,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、水平逐渐增强,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物权法》等已经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

  户外广告标识媒体资源是关系户外广告经营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大事,所以,广大从业人员对地方政府热心倡导,并在一些地方得到强力推行的户外媒体(经营权、设置权等)的拍卖,意见*大。其中,反映*强烈的是政府主管部门是否拥有拍卖权限的问题。归纳,有以下几个基本点:

  媒体空间和场地费用 非公有产权建()筑物的媒体空间,上海投之有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其产权究竟应该归谁所有?在规划允许设置广告的前提下,媒体出租的收益是业主所得,还是由政府收费?业主权益 户外广告设施所在的建()筑物地的产权有公、私之分,一律作为政府的资源拍卖,是否违背了《物权法》和《民法》的规定?如果拍卖款归政府所有,是否侵犯了财产所有者的权益?

  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规定,“广告设施到期后一律归政府所有”,这是否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?行业生存 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,是否考虑过户外广告及其经营者对城市的积极贡献,是否考虑到户外广告从业人员是合法的经营群体和纳税人,他们应该得到*起码的生存、发展空间?事实上,所有问题都集中于一处:拍卖。这些年,正是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并积极实施对户外广告资源的拍卖,导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抗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