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词,我们真的不能放在户外广告里@广告主
说起户外广告圈的热点,
一定少不了
新广告法!
这是个提起来就会让
广告人和广告主“瑟瑟发抖”,
又不得不关注的法律。
2019年6月25日,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法律法规一栏
再次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,
引起了广告圈内的广泛关注。
提起广告法,*先想起来的一定是长长的,让人眼花缭乱的违禁词。
注意!!!
以下词汇,不能出现在广告里。
与“*”有关
与“一”有关 与“级/极”有关 与“首/家/国”有关 太多了,还有一大批违禁词在赶来的路上...... 除了违禁词外,行业广告广告禁止情形也需要特别关注! 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 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: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 (二)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; (三)与其他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; (四)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; 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 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,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 (二)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 (三)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; (四)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; (五)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;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 农药、兽药、饲料 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品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一条规定,农药、兽药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 (二)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技术推广机构、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、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; (三)说明有效率; (四)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、语言或者画面; 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 酒类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,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诱导、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; (二)出现饮酒的动作; (三)表现驾驶车、船、飞机等活动; (四)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、增加体力等功效。 教育、培训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,教育、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对升学、通过考试、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,或者对教育、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; (二)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、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、培训; (三)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教育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。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 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,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,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,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对未来效果、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,明示或者暗示保本、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; (二)利用学术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。 房地产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,房地产广告,房源信息应当真实,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,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; (二)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; (三)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; 当然,这只是部分内容,更多广告法禁止条款,可自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询。